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龟仙人的手杖,来自这种不起眼的野草

沙漠豪猪 果壳自然 2023-11-22

不管是在城市还是乡村,藜[lí]都是一种非常常见的野草。

藜。图片:nandemo-zukan.net

别问,它们都是“灰灰菜”

藜(Chenopodium album)有很多不同的变种,形态差异较大,有些全身绿色,有些茎杆和叶片基部是鲜艳的紫红色。不管是红是绿,藜的叶片上都布满了小小的粉粒。

“变种”是植物学上“种”以下的分类单位,不同变种在形态上可能差异极大,但通常又不存在生殖隔离。即使是分类学家,也会对区分藜的不同变种感到头疼——先放弃再说

藜的红色变种。图片:nandemo-zukan.net

古人观察到了不同叶型和颜色的藜,认为它们是不同的植物,还起了不同的名字,比如《嘉祐本草》把叶子上有白粉的叫灰藋[diào],有红粉的叫藜。这种分类方法并不靠谱,藜属很多植物都会有绿色或者红色的变型,茎叶形态也很接近,不能简单地用颜色来区分——第二次放弃

不管颜色是绿是白,藜和一些近缘种的嫩茎叶都可以吃,不过由于草酸含量高,鲜食会有些涩嘴,晒成菜干再吃会好一些。《红楼梦》里,平儿让刘姥姥第二次再来大观园的时候,带些灰条菜干子吃,这灰条菜指的就是藜。直到现在,很多地方还把藜和它的近亲统称为灰灰菜”

藜的幼苗。图片:6th Happiness / wikimedia

仙人手杖 VS 致敏“肉球”

藜长大以后,会从小巧的野菜变成一两米高的粗壮草本。这时就不能当菜吃了,不过它还能派上别的用途,那就是砍下来,晾干剥皮,做成拐杖,称为藜杖

藜杖。图片:auctions.yahoo.co.jp

很多“世外高人”的造型,都是手拿一根上粗下细、疙疙瘩瘩的拐杖,那就是藜杖。比如王维在诗中写过“悠然策藜杖,归向桃花源。”《三国演义》第一回里,传授给张角《太平要术》的老人,也是“碧眼童颜,手执藜杖”。《龙珠》中龟仙人手里那根,造型也是藜杖。

龟仙人手里的就是根藜杖。图片:鸟山明

藜的生长速度很快,春天发芽,夏天就能长成能做手杖那么高,这时也到了它们的花期。藜的花很小,看上去就是一串串肉乎乎的小颗粒。仔细看,能发现每朵花有五枚花被,表面布满白色或者紫红色的粉粒。

藜的花序。图片:Rasbak / wikimedia

藜的花。图片:Enrico Blasutto / wikimedia

藜花虽然看着不起眼,但存在感却很强,因为它是风媒花,开花时会向空气中散发大量花粉,成为令人烦恼的过敏原。在中国北方地区,每年夏秋季节主要的致敏花粉之一就是藜和它的同属亲戚。考古记录表明,在华夏文明诞生之前,藜的花粉就已经在华北大地飘散了,先民们在刀耕火种之时,恐怕也少不了打几个喷嚏。

能吃,但是……

熬过了花粉季,藜花就会变成同样不显眼的果实。它们的果实藏在花被下面,每个果实里有一枚种子,外面是干燥膜质的果皮,成熟后也不开裂,形态解剖学上叫做胞果

藜的种子。图片:Rasbak / wikimedia

藜的种子中有不少淀粉,蛋白质也不少,可以食用,只不过吃起来粗粝难咽,一般就两种场合会有人吃。

第一是遇到特殊情况,实在没饭吃了,拿它来充饥,比如饥荒,或者是像孔子一样走投无路了骗汤圆吃。《庄子集释》里提到“孔子穷于陈蔡之间,七日不火食,藜羹不糁,颜色甚惫,而弦歌于室”,就是说孔子困于陈蔡之间,断粮七天,连藜羹都吃不上了,满脸菜色地还在屋里弹琴唱歌——俗话说“饱了吹、饿了唱”,或许就是从这儿来的。藜羹,就是用藜的种子熬的汤粥,在古人眼里,它是最低级食物的代表。

第二种情况是贫穷。西汉时期的文学家王褒,写过一篇《圣主得贤臣颂》拍皇帝马屁,开头第一句就说“羹藜唅糗者,不足与论太牢之滋味”,太牢就是古代帝王祭祀的最高规格,猪牛羊备齐。这句话的意思是:整天吃藜羹的穷人,你跟他说猪牛羊肉的美味,他也理解不了。这种行为简直就相当于深夜发美食照片报社,光逗人馋虫,却不解决根本问题倒是请我吃饭啊

奶油烤藜和藜叶土豆咖喱饭。图片:Sharon Radisch;Xufanc / wikimedia

南美藜 VS “彩虹”藜

藜本身的种子虽然不好吃,但是它有两个亲戚,食用价值却挺高。一个是南美的藜麦Chenopodium quinoa),它含有比较多的膳食纤维,并且不含谷蛋白,适合麸质过敏的人吃。还有一个是台湾岛东南部原住民经常吃的台湾藜C. formosanum),台湾藜可比大陆的本家亲戚漂亮多了,它有黑、黄、红、紫等各种丰富的颜色,成片种植如同彩虹一般。

玻利维亚的藜麦田。图片:Michael Hermann / wikimedia

不管是藜还是藜麦还是台湾藜,花被和果皮里都含有皂素,味道苦,也有微毒,采收时要彻底去皮,吃之前最好也清洗干净

台湾藜。图片:fresh.ownlines.com

藜虽然有各种用途,但现在也都有了更好的替代品。我们已经不需要在春天去采藜做野菜,也不需要在夏天砍藜做杖,更不需要收集那小小的种子充饥。对于城市里的现代人来说,藜可能更像是一个没什么存在感的邻居吧?

当然,你也很可能从没见过你真正的邻居。

本文是物种日历第5年第143篇文章,来自物种日历作者@沙漠豪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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